嚴厲打擊公務員錄用考試作弊!江西多地發布通告
南昌市關于開展依法嚴厲打擊公務員錄用考試作弊活動的通告
為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確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南昌考區)筆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查處和打擊破壞公務員錄用考試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組織或參與作弊。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參與作弊的考生,除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處理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五年內或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嚴禁為他人提供作弊場地、器材或者其他便利,嚴禁向他人提供考試試題、答案等屬于考試機密的信息,如有違反,依照本通告第一條規定處罰。
三、嚴禁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四、嚴禁偽造他人證件參加考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五、請廣大考生及考生家人對各類違規培訓、短信詐騙等行為保持警惕,不要聽信不法宣傳,不得購買、使用各類作弊設備,遵紀守法,誠信考試。
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工作中,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繼續加大與公安機關、無線電監測、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的協同配合,嚴厲打擊組織作弊、參與作弊等破壞公務員錄用考試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對違法犯罪團伙及個人將按法律規定嚴肅處理。請廣大考生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誠信參考,共同維護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平公正!
歡迎廣大市民參與監督,舉報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違法犯罪線索。
舉報電話:
中共南昌市委組織部:0791-12380
南昌市公安局:0791-110
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91-12333
中共南昌市委組織部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21日
九江市關于開展依法嚴厲打擊
公務員錄用考試作弊活動
的通告
為確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安全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查處和打擊破壞公務員錄用考試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組織或參與作弊。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參與作弊的考生,除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處理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五年內或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嚴禁為他人提供作弊場地、器材或者其他便利,嚴禁向他人提供考試試題、答案等屬于考試機密的信息,如有違反,依照本通告第一條規定處罰。
三、嚴禁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四、請廣大考生及考生家人不要聽信不法宣傳,不得購買、使用各類作弊設備。
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工作中,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繼續加大與公安機關、無線電監測、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的協同配合,嚴厲打擊組織作弊、參與作弊等破壞公務員錄用考試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對違法犯罪團伙及個人將按法律規定嚴肅處理。請廣大考生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誠信參考,共同維護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平公正!
歡迎廣大市民參與監督,舉報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違法犯罪線索,舉報電話:0792-110(市公安局);0792-12380(市委組織部);0792-8580050(市人社局)。
中共九江市委組織部
九江市公安局
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為確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工作安全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查處和打擊破壞公務員錄用考試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組織或參與作弊。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參與作弊的考生,除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處理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五年內或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嚴禁為他人提供作弊場地、器材或者其他便利,嚴禁向他人提供考試試題、答案等屬于考試機密的信息,如有違反,依照本通告第一條規定處罰。
三、嚴禁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四、請廣大考生及考生家人不要聽信不法宣傳,不得購買、使用各類作弊設備,如有違反,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工作中,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繼續加大與公安機關、無線電監測、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的協同配合,嚴厲打擊組織作弊、參與作弊等破壞公務員錄用考試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對違法犯罪團伙及個人將按法律規定嚴肅處理。請廣大考生嚴格遵守法律和考試紀律,誠信參考,共同維護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平公正!
歡迎廣大市民參與監督,舉報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違法犯罪線索,舉報電話:0795-3292110(市公安局);0795-3199856(市委組織部);0795-3289660(市人社局)。
中共宜春市委組織部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春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21日
